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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屬不法侵害 與攻擊者的意思無關 女子是故意還是過失撞上男子 只是女子自身構成故意犯還是過失犯的問題 但對男子來說 不會因為女子只是過失 不法侵害就不存在 甚至 即使女子是在夢遊當中攻擊男子 連刑法上的行為都不是 遑論有過失 但客觀上依然是種不法侵害 2.如果要說男子的防衛行為違法 應該要說是因為不法侵害根本不存在 不過 即使是非常輕微的攻擊 稱不上刑法上的傷害或暴行 但依然還是「存在」著 只是男子便很容易防衛過當 3.攻擊確實存在 故男子也不是純粹的誤想防衛 只是把攻擊想嚴重了(事實上的輕輕碰撞vs.想像中的咬) 對於客觀上的過當防衛 主觀上的誤認能否阻卻傷害罪的故意 要看他所誤認的內容是什麼 依圖示猜測 有兩種可能: 如果是誤會對方要直接咬他的脖子 因而掐住對方 那依他主觀所認知的內容來說 是沒有過當的; 如果是誤會對方要隔著衣服咬他 (這是無法造成什麼傷害的 只是種令人覺得噁心不快的舉動而已) 那主觀上便也是過當的 便無法阻卻傷害罪的故意 4.若客觀上過當 主觀上不過當 也只是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而已 還是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 那就要看男子對於誤認的發生有無過失 依刑法第14條第1項 要看男子是否「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試想一般人如果小心謹慎、發揮意識緊張 遇到這樣的情形時 是否一樣也會發生誤認? 如果不會 而男子的能力也沒有低於一般人 那就表示他之所以誤認 是由於不夠小心謹慎 也就是有過失; 如果一般人都會誤認 那規範也無法用高於一般人的標準來期待男子 則應判定男子無過失 -- 人的世界裡 一隻被歧視的狗 狗的世界裡 一個被歧視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9.151 ※ 編輯: writ 來自: 61.230.99.151 (01/17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