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信傳媒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蕭介雲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京華城污點證人邵琇珮推翻3重點 不認京華城違法和柯文哲施壓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台北地院今日再開庭審理京華城案,持續對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進行詰辯,而邵在 庭中翻供,認為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並未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告狀」,柯再對都發局施壓等 情事。 此外,應曉薇律師吳佳蓉詢問,筆錄紀載「應曉薇、柯文哲、京華城溝通流暢,市長室秘書 郭威瑤曾打電話關心呈核公展的進度,一定是應曉薇、柯文哲、京華城溝通非常流暢。」 邵琇珮則是推翻筆錄稱,她回顧這一段,確實「比較武斷」,市長室秘書也不等於市長本人 ,消息來源也不一定是應曉薇。 當吳佳蓉追回,所以這樣的說法只是猜測,沒有依據時,邵琇珮則回答「是」。 否認應曉薇找黃景茂施壓,跟柯文哲陳情非告狀 邵琇珮在檢方偵訊後認罪,被求處有期徒刑5年,並遞減至1年3月,同時被諭知緩刑2年,是 檢方視為關突破案情的關鍵污點證人。 而吳佳蓉提示邵的筆錄內容:「應曉薇會直接找都發局長黃景茂,黃景茂會把壓力轉嫁給我 們。」詢問是有看或聽聞應曉薇找黃景茂嗎? 邵琇珮則稱,沒看過。黃景茂也沒告訴過誰來找他,「這是我從經驗上推論。我確實沒有確 切依據。」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涵說明,在台北地院開庭過程中,邵琇珮不斷說明,她並沒有被 柯文哲或應曉薇施壓, 陳智涵轉述三個重點,首先,曉薇律師吳佳蓉詢問,提示邵琇珮偵訊筆錄紀載「2021年4月2 1日應曉薇、柯文哲便當會,應曉薇跟柯文哲告狀。」 筆錄3重點全推翻,認適法性沒有問題 而筆錄譯文中顯示,邵琇珮當時也向檢察官詢問說:「要用告狀這個字眼嗎?應曉薇會認為 她只是在反應陳情。」 陳智涵轉述,律師再聽完光碟後發現,邵琇珮有說我不認為要用告狀這兩個字,她認為,就 是接受一個市民的陳情,「我不會用這個字眼」。 當邵希望修改時,卻遭檢察官強硬回絕:「這就是告狀啊!」,然後就寫進筆錄。 其次,陳智涵強調,另有關京華城案沒有適法性的問題,邵琇認為是適用都市計劃法第24條 ,包括都發局、都委會都認定是ok的。 第三點,是邵琇珮也強調,她從來沒有明知不法而為之。陳智涵認為,這是檢方把人關起來 ,然後洗你的腦說,沒有喔,不能這樣幹(依據都市計畫法獎勵容積)。 白營批檢訪掉箭硬插回去,劉秀玲被飆罵說法兜不攏 檢方視邵琇珮為關鍵證人,然而這三個點都被邵所駁斥掉。對於檢方誘導做筆錄,陳智涵形 容,這有如先射箭,箭掉下來後,又撿起來硬插回去。 至於檢方的筆錄記載:「邵琇珮聽都委會執秘劉秀玲說,曾經當著柯文哲的面,被應曉薇飆 罵」,今日更成為羅生門。 劉秀玲作證時說「我根本沒有參加便當會,也沒有被應曉薇罵」,而邵琇珮也說她是去年議 會開始調查後,「才聽說此事」,而她進一步回想,劉秀玲說的人、事、時、地、物,根本 都兜不起來。 邵琇珮同時在答覆沈慶京律師徐履冰詰問時稱,「我不會明知它不行讓它繼續往下走。」徐 追問是沒有明知違法?邵則回覆:「是啊」。 邵琇珮自民國107年5月1日起至111年11月止,擔任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並於111年11月 調陞都委會執行秘書。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is.gd/sEEsr5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4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8949685.A.783.html
mightshowgun: 怎麼辦北檢 59.115.29.245 06/03 19:22
angellll: 有沒有推翻是看錄音黨版本的證詞吧 1.162.173.252 06/03 19:22
sunday0913: 沒有錄音錄影嗎?還是變法務布了? 49.216.233.155 06/03 19:24
justice2008: 他是汙點證人喔? 所以她翻供不就要被 114.32.14.43 06/03 19:25
justice2008: 起訴了??? 114.32.14.43 06/03 19:25
kimkim9988: 很多人很關心北檢到底有沒有羅織罪名 101.8.233.214 06/03 19:25
kimkim9988: ? 101.8.233.214 06/03 19:25
howow: 看黨的教戰手冊 220.132.214.47 06/03 19:25
twpost: 邵是共犯喔... 1.171.165.46 06/03 19:26
kimkim9988: 污點證人不代表筆錄可以隨便檢察官寫 101.8.233.214 06/03 19:26
kimkim9988: 吧 101.8.233.214 06/03 19:26
ken88787: 所以這案到底在辦三小== 36.231.192.111 06/03 19:26
kimkim9988: 偵訊影音帶拿出來就知道了 101.8.233.214 06/03 19:27
justice2008: 唉不是 汙點證人代表有認罪協商換取 114.32.14.43 06/03 19:27
justice2008: 不起訴 他翻供不就要被起訴了??? 114.32.14.43 06/03 19:27
scum5566: 關鍵證人朱亞虎、彭振聲、邵琇珮全部翻 36.233.202.14 06/03 19:27
scum5566: 供,而且供詞都是過程沒違法,其他都我 36.233.202.14 06/03 19:27
scum5566: 測猜的, 所以我認罪;笑死 36.233.202.14 06/03 19:27
biggest1983: 柯或贏 218.35.1.247 06/03 19:28
kimkim9988: 在檢察官前先拼不要被羈押,到法官那 101.8.233.214 06/03 19:29
kimkim9988: 邊再說出真相,這也是聰明,不然可能 101.8.233.214 06/03 19:29
kimkim9988: 像彭副雞鴨九個月還在裡面 101.8.233.214 06/03 19:29
kimkim9988: 雞鴨和認罪,笨蛋也要選認罪,認什麼 101.8.233.214 06/03 19:30
kimkim9988: 罪,認的是檢察官說我有罪,笑死 101.8.233.214 06/03 19:30
akuser: 北檢作假證據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偽造文書 61.61.166.228 06/03 19:30
akuser: 罪 行使偽造文書罪 61.61.166.228 06/03 19:31
littrabble: 這案到底是在辦甚麼鬼? 114.24.18.178 06/03 19:32
Yubari41014: 25樓很擠喔 101.12.144.2 06/03 19:33
noway: 看起來北檢的筆錄問題真的很大 49.216.252.135 06/03 19:33
DuvetLain: 檢方洗腦,一直在引導24條違法 110.28.129.223 06/03 19:34
DuvetLain: 但是在庭上承認自己不是專家,不懂都 110.28.129.223 06/03 19:35
DuvetLain: 更都市計畫相關法律 110.28.129.223 06/03 19:35
DuvetLain: 卻一直告知邵違法,否認的話罪嫌重大會 110.28.129.223 06/03 19:36
DuvetLain: 剝奪公權公務員身分 110.28.129.223 06/03 19:36
rs2016: 現在北檢跩到偽造也沒事喔? 42.72.251.199 06/03 19:42
cvnn: 都升官了 證明這是符合長官認知的辦案方式 36.226.77.202 06/03 19:43
fxwinni: 之前感覺是檢方誘導這樣是犯罪,然後放回118.170.234.149 06/03 19:45
fxwinni: 去後愈想愈不對?118.170.234.149 06/03 19:45
lee7317: 問一整天 最後檢方陳述還是在跳針啊 根 101.14.4.180 06/03 19:47
lee7317: 本沒在怕 101.14.4.180 06/03 19:47
hitlerx: 我承認檢方覺得我有罪 但法官大人我無罪 118.160.40.239 06/03 19:49
GUMIGUMI: 不要最後拿出賴導指示的錄音帶就好笑了 101.12.176.115 06/03 20:01
n123456n: 邵根本在外都已經套好招吧,很可笑的 111.71.97.144 06/03 20:01
kimkim9988: 其實不是翻供,是偵訊檢察官到底怎麼 101.8.233.214 06/03 20:05
kimkim9988: 做筆錄的 101.8.233.214 06/03 20:05
joky2001: 誘導取證,檢察官不用負責? 59.127.50.13 06/03 20:06
una283: 北檢做假筆錄喔?220.132.181.237 06/03 20:10
coffee112: 三小 101.8.25.13 06/03 20:14
pttxo: 錄音譯文就顯示筆錄全依照檢察官的意思寫 1.171.194.31 06/03 20:14
pttxo: 而不是證人的意思 1.171.194.31 06/03 20:15
straggler7: 善惡終有報 蒼天饒過誰 36.229.58.170 06/03 20:29
Jeff911: 所以現在檢察官隨便寫故事是正常的就對了 36.234.206.22 06/03 20:36
gilikl: 北檢說我有罪,我就罪 118.166.225.7 06/03 20:49
vs98and99: 不用替證人擔心啦 都跟律師討論完了要 49.217.198.167 06/03 20:54
vs98and99: 怎說才能避免最壞情況了 49.217.198.167 06/03 20:54
Ben40: 現在問題是檢方寫的跟證人說的不一致吧 111.82.138.179 06/03 20:57
Ben40: 檢調哪可能不跟證人說翻供會吃偽證罪 111.82.138.179 06/03 20:58
ww9022039: 真的是垃圾 123.192.216.97 06/03 21:02
sid3: 又翻啦 220.129.82.31 06/03 21:03
genaro: 這就是告狀啊 這三小 203.204.61.126 06/03 21:07
dapei842110: 檢方筆錄跟錄音檔不一樣 做假筆錄 123.204.139.83 06/03 21:57
licklabium: 不管啦!柯文哲三個字就是原罪111.248.142.157 06/03 22:30
HsuKathy: 現在怎麼辦啦 北檢 114.39.36.125 06/03 23:52
lourdes: 監察院報告就亂七八糟了,以這個當基礎 42.75.17.146 06/04 04:57
lourdes: 後面當然更亂來 42.75.17.146 06/04 04:57
rickphyman42: 正義必得伸張 59.124.2.233 06/04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