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曾羿翔 3.完整新聞標題: 新北正妹「遛狗」被載走性侵!男網友無罪原因曝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女子小芳(化名)指控馮姓男子在2022年9月15日邀約至其住處時,違反其意 願實施強制性交。案件歷經兩審後,臺灣高等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檢方上訴,維持 一審無罪判決,全案定讞。 案情回顧 根據判決書內容,馮男與小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以「遛狗」為由邀約小芳至捷運站見面 ,而後載她回到其新北市住處。小芳指控,進入房間後,馮男開始親吻、撫摸,最終強行 性交,期間她多次推拒並哭泣,但馮男未停止。馮男則否認性交,辯稱雙方僅進行親吻與 外陰摩擦等曖昧行為,並強調事後小芳未立即報警或驗傷,反而透過第三人與自己協商索 賠,顯示其目的並非追訴而是「私了」。 檢方主張 檢方上訴指出,小芳當時17歲,事後立即向友人傳訊「我被強姦」、「我不想活了」,情 緒反應符合一般性侵害被害人反應。檢方認為,儘管小芳未立即報警或驗傷,仍不影響證 詞可信度,遭遇重大變故,自然反應非全然理性。此外,檢方指出馮男於警詢與偵查階段 供詞前後不一,對於小芳哭泣原因、停止動作時點等關鍵細節多有閃爍與矛盾,顯示其辯 解不可採信。 法院裁定 高等法院審酌相關證據與雙方陳述後,認為小芳對當日過程的描述多處前後不一,包括「 被推倒」與「自行躺下」的說法矛盾、褲子是否被脫、是否有反抗或呆滯未動等關鍵細節 也多有變動。法院援引最高法院見解指出,性侵案中即便為密室犯行,被害人證述仍需補 強證據,方可作為有罪基礎。此外,馮男的祖母出庭作證時表示,當日小芳進出房間表情 自然,未見衣衫不整或異常舉止,與小芳所稱「慌張逃離」說法不符。且小芳傳訊息給友 人時亦曾回應「公審他會被告欸」,顯示其思慮清晰,與一般性侵被害人行為模式有別。 法院最終認定,本案中缺乏足夠的積極證據證明馮男有強制性交之犯意與行為,僅憑小芳 證詞,且其內容前後矛盾,無法形成有罪之確信。基於「罪疑唯輕」與「無罪推定」原則 ,維持一審判決,宣告馮男無罪。高等法院以「證據未達有罪之程度」及「檢方未提出新 證據」為由,駁回上訴,被告不得再上訴。檢察官如對判決不服,得於20日內提出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625/2984974.htm 6.備註: 法院 案號 裁判日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 侵訴 字第 151 號判決 113.10.25 臺灣高等法院 113 年度 侵上訴 字第 285 號判決 114.06.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0865606.A.D83.html
shikop: 第一桶金沒了 111.249.216.87 06/25 23:34
syldsk: 想○未成年 27.52.130.243 06/25 23:34
butmyass: 17歲已經學會仙人跳技能 101.3.143.24 06/25 23:34
carkyoing: 進入房間還告就是本來就打算告人 42.72.167.66 06/25 23:35
DustToDust: 出來賣太慢了 122.118.137.86 06/25 23:35
GKKR: 第一桶金失敗 45.144.227.12 06/25 23:35
chinaeatshit: 找錯律師了 不然賺爛了 1.162.115.122 06/25 23:37
wangzenfu: 母豬台女日常不意外 101.10.246.200 06/25 23:38
BPLM: 最好是被性侵時 還能記得那麼多細節啦220.143.169.195 06/25 23:39
amare1015: 男孩兒要瘋狂做菜前真的要先保護自己 36.227.115.17 06/25 23:40
amare1015: 不要小頭衝太大 你看這樣一次就被玩慘~ 36.227.115.17 06/25 23:40
maxsho: 馮男的祖母也可能為了救自己孫子做偽證啊 111.83.252.21 06/25 23:40
losage: 失敗… 111.82.165.5 06/25 23:41
syldsk: 啊直系親屬的人證能採信也太詭異? 27.52.130.243 06/25 23:41
iamsosorry: 進入別人房間=同意上床?這邏輯... 49.215.89.159 06/25 23:42
ianlin1216: 台女又來了 42.73.60.216 06/25 23:47
Strasburg: 17歲不是沒有是否合意的問題嗎? 101.12.146.145 06/25 23:48
syldsk: 他有堅持主張不知道年紀的話就沒輒啊 27.52.130.243 06/25 23:51
yuinghoooo: 越想越不對勁 1.162.55.168 06/26 00:09
SPAEK: 就故事沒編好 111.250.37.227 06/26 00:13
fattree: 無罪推定用在這?厲害了我的國 118.165.30.64 06/26 00:18
allyourshit: 都是教練的錯 第一桶金飛掉了 1.34.92.164 06/26 00:20
AIRWAY1021: 採信直系親屬的證言不太對勁 42.74.194.178 06/26 00:31
acs81046: 台女複雜的防衛機制114.136.210.120 06/26 00:45
walkxwalk: 台女:ROE規範不明確,列入檢討 42.71.189.52 06/26 03:48
keroro39: 幹十七歲真的不嚴重 101.10.11.90 06/26 03:51
ponkd: 為什麼誣告罪加害人用化化名 被害人被寫出 114.137.93.158 06/26 07:16
ponkd: 姓 114.137.93.158 06/26 07:17
b93510015: 台女一個鳥樣 39.12.89.94 06/26 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