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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AMI: 請教一下t板,我違反的是2-2的哪個部分?06/01 21:55
KONAMI: 我不是不能接受,我到目前為止還搞不清楚是哪一部分違規06/01 21:57
KONAMI: ?06/01 21:57
KONAMI: 無意義?轉錄?手動置底?06/01 21:58
KONAMI: 可以請你們先講清楚嗎?06/01 21:58
KONAMI: 要桶人也要讓我知道到底哪裡有問題,我這個要求不為過吧06/01 22:01
1. 既然你點名我希望我回答,那我試著用我的論述來回應你。 無意義?轉錄?手動置底? 這三者皆屬2-2規範範圍,而2-2的核心精神,本就在於避免以非實質內容規避40字門檻。 然而你的行為本身就是複製同版其他人的文章,只修改少數文字後重新發表。 我認為其中以「轉錄」及「手動置底相似文章」最為相符;至於「無意義字詞」並非完全 不行,但相較之下,我認為前兩者更貼近本案事實。 2. 被板主水桶後,如何轉錄板主處分公告(水桶公告)?   A1:使用者若為水桶中(無發言權限),無法直接於該看板轉錄文章時,      可按大 F 轉寄至自己信箱後,再於信箱中以 ctrl+x 轉錄至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93.1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80384020.A.25D.html ※ 編輯: tn00270144 (27.52.93.126 臺灣), 06/02/2026 15:10:22
KONAMI: 可m板公告好像不是這樣寫欸 06/02 16:53
KONAMI: 你們可以這樣判嗎,一個覺得是這樣一個覺得是那樣? 06/02 16:54
KONAMI: 所以你們沒有共識啊,我要求你們解釋說明的東西根本就不 06/02 16:55
KONAMI: 存在 06/02 16:55
KONAMI: 和你既然談到核心精神 06/02 16:56
KONAMI: 板規的核心精神就在於讓執法者可以依循,而不是各自解讀 06/02 16:57
KONAMI: 更糟糕的事,我從頭到尾都在講板規,實事求是,但我覺得 06/02 16:59
KONAMI: 你們都在凹 06/02 16:59
KONAMI: 再補一句,你講的那兩個理由你也只敢講“最為相符“ 06/02 17:05
KONAMI: 真有自信請直接講“就是這樣” 06/02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