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Q (沉默是金。)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公告] 有關暱稱管制
時間Sat May 7 16:33:27 2011
經過組內簡單的討論及參考站上法務/板務的意見,重新修訂暱稱的規範。
@名詞定義
站上暱稱:使用者站上的暱稱
文章暱稱:使用者文章內顯示的暱稱,預設是當時的
站上暱稱。
但作者可自行修改所發表的文章來修改
文章暱稱。
@組規修訂緣由
本組認為板務無權管理「
站上暱稱」,
因該暱稱係屬 ptt 使用者服務與管轄;
唯當使用者於看板發表文章時,
文章暱稱預設是
站上暱稱,
且與文章本文並讀可能有不妥之處,並可能因此產生糾紛,
故基於看板管理上的需要,使用者應配合修改文章暱稱;
在板務已說明
文章暱稱的規範下,
(版規需說明何謂
文章暱稱與
文章暱稱的規範。)
使用者應修改所發表文章內文之
文章暱稱使其符合規範。
唯基於善良使用者可能因為系統的自動操作而無意間違規,
組方認為板務至少應於首次進行提醒。
若經提醒後一天內使用者未配合修訂
文章暱稱,
則板務可透過版規之規範進行處分。
為避免使用者刻意規避應盡義務,
第二次後板務得視需要逕行透過版規進行處分。
具體的執行方式,如通知之形式、通知時間(可延長但至少
二十四小時)、處分內容,板務可視需要規範之。
@規定條文
* 板務可管理看板上之
文章暱稱違規
a.版規需明確規定「
文章暱稱」的規範
(版規需說明何謂
文章暱稱與
文章暱稱的規範。)
ex.
文章暱稱不得人身攻擊/廣告..etc
b.使用者發文
文章暱稱若不當,
板務得以任意合理之形式通知使用者修改「文章暱稱」,
若使用者不予修正,一定時間後(註)得按版規處分。
(註:至少二十四小時,視各板務決定)
c.若使用者在該看板曾
文章暱稱不當,板務得直接按版規處份;
*
上站暱稱不歸板務之管轄,板務亦無權要求使用者修改
上站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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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a person, and I am always thinking .
Thinking in love , Thinking in life ,
Thinking in why , Thinking in worth.
I can't believe any of what ,
I am just thinking then thinking ,
but worst of all , most of mine is thinking not actio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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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38.25.251
→ TonyQ:本規定即日起生效,但基於管理上需要,可於版規確實規範後, 05/07 16:40
→ TonyQ:請前文作者修正文章暱稱。 05/07 16:40
※ 編輯: TonyQ 來自: 223.138.25.251 (05/07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