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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組內簡單的討論及參考站上法務/板務的意見,重新修訂暱稱的規範。 @名詞定義 站上暱稱:使用者站上的暱稱 文章暱稱:使用者文章內顯示的暱稱,預設是當時的站上暱稱。 但作者可自行修改所發表的文章來修改文章暱稱。 @組規修訂緣由 本組認為板務無權管理「站上暱稱」, 因該暱稱係屬 ptt 使用者服務與管轄; 唯當使用者於看板發表文章時,文章暱稱預設是站上暱稱, 且與文章本文並讀可能有不妥之處,並可能因此產生糾紛, 故基於看板管理上的需要,使用者應配合修改文章暱稱; 在板務已說明文章暱稱的規範下, (版規需說明何謂文章暱稱文章暱稱的規範。) 使用者應修改所發表文章內文之文章暱稱使其符合規範。 唯基於善良使用者可能因為系統的自動操作而無意間違規, 組方認為板務至少應於首次進行提醒。 若經提醒後一天內使用者未配合修訂文章暱稱, 則板務可透過版規之規範進行處分。 為避免使用者刻意規避應盡義務, 第二次後板務得視需要逕行透過版規進行處分。 具體的執行方式,如通知之形式、通知時間(可延長但至少 二十四小時)、處分內容,板務可視需要規範之。 @規定條文 * 板務可管理看板上之文章暱稱違規 a.版規需明確規定「文章暱稱」的規範 (版規需說明何謂文章暱稱文章暱稱的規範。) ex.文章暱稱不得人身攻擊/廣告..etc b.使用者發文文章暱稱若不當, 板務得以任意合理之形式通知使用者修改「文章暱稱」, 若使用者不予修正,一定時間後(註)得按版規處分。 (註:至少二十四小時,視各板務決定) c.若使用者在該看板曾文章暱稱不當,板務得直接按版規處份; * 上站暱稱不歸板務之管轄,板務亦無權要求使用者修改上站暱稱。 -- I am a person, and I am always thinking . Thinking in love , Thinking in life , Thinking in why , Thinking in worth. I can't believe any of what , I am just thinking then thinking , but worst of all , most of mine is thinking not action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38.25.251
TonyQ:本規定即日起生效,但基於管理上需要,可於版規確實規範後, 05/07 16:40
TonyQ:請前文作者修正文章暱稱。 05/07 16:40
※ 編輯: TonyQ 來自: 223.138.25.251 (05/07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