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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維持原判 理由 板規已規定營利行為之廣告文違規,即不管任何方式 只要有廣告即不行,板規本來就不能正向表列全部的情況 也就是如果原PO無法證明,你的連結沒有廣告,即維持板主原判決 -- 如果我沒有錢,妳還會愛我嗎? 別說傻話,我不許你這麼咒自己! 好吧,我現在沒錢了,妳還愛我嗎? 我想你搞錯了,你有沒有錢和我愛不愛你是兩回事。 我並不是你想的那樣,要知道我是一個單純的人。 別想那麼多,從一開始我就只是愛你的錢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67.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HappyLivin/M.1607136693.A.7A3.html LIONDOGs: 請版主參考這篇文章:#1VmUNqtP (marvel),在我發文前 12/06 02:28
LIONDOGs: 兩天發的,連結是台視的頻道,一樣有插入廣告,現在一 12/06 02:28
LIONDOGs: 樣在版上活得好好的 12/06 02:28
jobli: a6234709板主3日未回答,如今日(10)日2000前未回覆,請重新 12/10 07:10
jobli: 判決 12/10 07:10
a6234709: #1U_TyFDe (marvel)上述新聞媒體及電視節目不適用YTer 12/10 08:52
a6234709: 台視屬於新聞媒體且該篇分享為電視節目 根據日前公告 12/10 08:54
a6234709: 不屬於Youtuber 12/10 08:55
jobli: 維持原判 12/10 21:41
LIONDOGs: 但是版規內完全沒寫到啊,我一直強調的依版規判決,但 12/15 02:34
LIONDOGs: 版規內完全沒有判決標準 12/15 02:34
LIONDOGs: 就版主的這句話”板規本來就不能正向表列全部的情況”, 12/15 02:37
LIONDOGs: 那反向白名單總可以列出來,讓發文的人有個參考依據吧? 12/15 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