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1121 (o'.'o)
看板L_PTTAvenue
標題Re: [申訴] third-person 版主不當水桶
時間Tue Oct 3 21:46:43 2017
依組規
#1OHMdCD9 (L_PTTAvenue)
申訴時請注意以下規定:
(1) 申訴前請先和板主進行溝通、申訴,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超過五天無回
應,方得於本板提出申訴,未與板主溝通者不得至本組進行申訴。
請使用者 darkhearo 於五日內轉錄針對處分案和板主所進行的溝通記錄至組務板,
逾時將不予受理。
※ 引述《darkhearo (darkhearo)》之銘言:
: 本人在9/22發信給版主請她處理違規者
: 但期間版主一直無作為
: 導致板上很多人都出面跟違規挑釁的人勸說
: 我認為如果不是因為版主荒廢職物過久
: 讓大家以為她不作為了
: 大家不得不自力救濟出面反抗
: 不然
: 我也不會故意違反版規的
: 因此我希望撤回我的處分
: 但如果組務判決我真的需要水桶
: 那我也要求要針對版主的荒廢處罰
: 另外根據我的言論
: 我也只是提醒對方違反版規
: 我不認為我有吵架
: https://i.imgur.com/gEj2a9b.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227.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PTTAvenue/M.1507038407.A.5B7.html
※ 編輯: steve1121 (223.141.227.238), 10/03/2017 21:48:35
→ darkhearo : 9/30 已有告知版主我不服判決,但到今日一直沒有收 10/04 00:44
→ darkhearo : 到回覆 10/04 00:44
推 distribution: 該板主真的被動消極,很多推文違規都不處置,該板文 10/04 11:41
→ distribution: 章已少,連檢舉的信也都不立即處理,不知這樣板主還 10/04 11:41
→ distribution: 需存在否? 10/04 11:41
→ distribution: 除非吵很兇的文才會處理,其他就要有人檢舉才處理, 10/04 11:45
→ distribution: 那板主難道只是代發文章之用途或僅僅掛名嗎?連這樣 10/04 11:45
→ distribution: 的板務量都能說因為也要上班無暇處理,真的建議就別 10/04 11:45
→ distribution: 當板主。再怎樣總是至少要有段時間是有空閒積極作為 10/04 11:45
→ distribution: 的吧 10/04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