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證據需從信箱直接轉錄製組務板,若張貼後自行添加文字說明或
造假,則不視為證據。
提出申訴時請備妥下列資料:
(1) 申訴本文
(2) 與板主溝通申訴的證據
(3) 其他與本次申訴相關的證據
其中申訴本文和各項證據請依文章範本分別填妥必要欄位,必要時各項證據可
與申訴本文分列於不同文章:
請申訴人 afred 於三日內轉錄下列二份證據至組務板,逾期不受理。
1) 與板主溝通信記錄。
2) 被處分文章的備份。(可寄信向板主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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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同時轉知申訴人 afred 信箱。
※ 引述《afred (只有音樂相伴)》之銘言:
: (1) 申訴本文
: 先謝謝小組長的耐心觀看
: 我也想不到我得在短時間上來申訴兩次
: 前情提要:
: Lostsleep 版有一位bunnystar長期在揪褪黑激素合購
: 價格非常高 一罐500
: 跟他買的人有些會在他下面推文
: 因為他的文章有版主置底
: 置底時間超過一年半
: (lostsleep 很有趣,別的板置底文都是公告
: 這個版置底文竟然是合購文)
: 因為版主幫他置底,所以生意非常好,
: 我一開始也跟他買過一罐
: 但我後來發現,美國iherb網站可以郵寄褪黑激素到台灣,
: 根據bunnystar賣出的數量,買一罐不用200NTD
: 所以他賣500NTD根本是暴利!
: 因為我本身睡不好,也有需要長期吃褪黑激素
: 所以我去年11月就在版上揪合購來分擔國際運費
: 我只找兩個人 含國際運費一罐就只要一人340NTD
: (在此補充一下,販賣褪黑激素是非法的,但找人從國外合購是合法的,
: 當然合購跟販賣有時不好分辨,站方如果連合購一起禁止,
: 我是能理解而且願意配合
: 不過這個版長期有合購文置底 所以我們當時都覺得合購是合規定的)
: 之前還有想說 bunnystar是在服務版友
: 但最近bunnystar用他的分身帳號又開了一篇文章來賣
: 而且還強調有現貨
: 這擺明就是在販賣 還要多PO幾篇文章來提高曝光率
: 實在太超過了
: 我寄信給版主 版主看了信卻不處理 然後我就上組務版來請小組長幫忙
: 其實很多lostsleep版友對褪黑激素是有需要的
: 這東西在國外當食品賣非常便宜
: 但是在台灣要去醫院拿所以非常的貴
: 為了方便版友 也避免他們被剝削
: 我在申訴的同時 就在板上PO了去年11月的合購心得文
: 裡面寫明大家有需要可以直接去國外網站買
: 覺得國際運費貴 可以找1~2個人合購
: (這裡在強調一次,本篇文章發表時版上置底文還是合購文,
: 事後知道站方禁止合購我很能理解也願意配合)
: 但是版主竟然說此心得文是合購文 把我水桶一年
: 以下是此篇文章
: http://www.ucptt.com/article/lostsleep/1527746783/CC5
: 作者: afred (只有音樂相伴) 2018-05-31 14:06:21
: -----------文章內容-----------------------------------
: 其實我一直有不易入睡的狀況
: 用了很多方法 一直效果都不是很好
: 一年多前看了這個版 想說來試一下褪黑激素
: 於是到版上跟一位版友買了一罐Now Foods,3mg,180片
: 一罐500加運費 600
: 結果效果很好
: 第二次要買時 無意間發現 iherb都有賣
: 兩者都只要兩百多
: DHL 運費三百多,
: 我想說來試試看找人合購吧 但查網路上說可能會被海關拿走
: 東西沒到我得賠錢阿!
: 所以不敢一次找太多人 就一兩個就好 如果被沒收就當學個經驗
: 於是我以一罐三百多價格PO了合購文
: 等了幾天有兩個回信我就買了
: 結果 竟然寄到了! 而且沒被海關沒收
: 感覺如果一次買個3~4罐 比較不會引起海關注意
: 大家有需要可以這麼買
: 找1-2個人合購 每罐價格可以壓在$380左右
: 我自己之後應該也每半年就會上去買一次
: 希望大家晚上都能睡個好覺
: 推 rockmin : 感覺挺划算的 有人要一起湊免運嗎
: ----------------------------------------------
: 我的文章中完全沒有要找人合購的意思
: 反而是推文有人想找
: 但是我被水桶一年
: 推文那位要找人合購反而沒事
: 如果新版規是規定合購心得文也要水桶
: 本篇文章在最近所有公告之前就PO了
: 哪有把訂立規定之前的文章要一起水桶的道理
: 除非版主根本是我檢舉bunnystar想要挾怨報復
: 請小組長為我主持公道
: (2) 與板主溝通申訴的證據
: 有好好跟版主解釋這是心得文 非合購文
: 有請版主解釋為何說是合購文
: 但其回信僅跳針說是合購文
: 完全沒有解釋
: (3) 其他與本次申訴相關的證據
: 其中申訴本文和各項證據請依文章範本分別填妥必要欄位,必要時各項證據可
: 與申訴本文分列於不同文章:
: (1) 看板英文名稱:lostsleep
: (2) 申訴人ID:afred
: (3) 被申訴板主ID:kafka
: (4) 申訴事由:判決不公
: (5) 檢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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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13.1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PTTAvenue/M.1528364830.A.D3C.html
援引組規
申訴時請注意以下規定:
(1) 申訴前請先和板主進行溝通、申訴,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超過五天無回
應,方得於本板提出申訴,未與板主溝通者不得至本組進行申訴。
(2) 申訴時請附上各項證據,避免造假,請直接使用轉錄功能,非轉錄之文章
不得為證據。水球證據請直接轉錄至小組長信箱,直接張貼者不為證據視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