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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不進行裁決 8.若檢舉案相關文章經板主推文接受審理、標記或判決完成之後,發文者不得刪除、 修改文章或未經同意惡意竄改或刪除他人推文,違者處以水桶60天之處分。 程序上來說,依板規3-8之說明, 該檢舉案已於 01/19 01:47 第二位板主表示違規時即完成合議判決。 推 smallxxoo: 違規成立 01/19 01:16 → freddy50301: 違規 01/19 01:47 因此 gerund 板主既使不做判決,案件也為判決完成之狀態。 板務標記 M/S 應為板主判斷文章是否為 審理中 或 完成審理 之辦別方式, 任一板主表示接受審理或做出判決則為審理中、或兩位以上板主表示相同意見乃為結案, 標記非絕對。 ※ 引述《luciffar (我是玻璃心の中國人)》之銘言: : 檢舉人 :luciffar : 檢舉對象:gerund : 看板名稱:HateP_Picket : 訴求內容:板主失職怠惰 違反板規 : 檢舉事由: : 組規 : 第 10 條 : 若板主有具體違反站規、群組規、本組組規之行為,得不經溝通程序進行檢舉。 : 其他檢舉案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檢舉者, : 檢舉案不予受理。 :    :   板主超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檢舉。 : 板主未回應達72小時即上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檢舉案不予受理。 : 政檢 板規 : 2-6 : 6.案件處理狀態以標記表示狀態: : m > 結案 ; s > 受理/判決中; : ! > 不受理/靜默待板主判決 : 4-1 : 1.申訴文需板主判決決定後168hr(7天)內提出申訴,逾期不受理。 : ┌─────────────────────────────────────┐ : │ 文章代碼(AID): #1dYzvK-Y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dYrYpbe luciff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37219668.A.FA2.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 8208 m 3 1/19 TWTP2018 □ [檢舉] #1dYrYpbe luciffar 政檢四-4 : → TWTP2018: 該結案了吧.. 01/25 13:27 : 推 gerund: 違規 01/28 12:19 : → TWTP2018: 請結案吧! 01/29 15:17 : → TWTP2018: m 01/29 17:08 : 本案由檢舉人TWTP2018: m 之證詞可得知 : gerund 已經超過24小時還沒m文 : 所以發言提醒gerund : 具體何時才m文的 不得而之 : 申訴文有七天時間限制 此舉已經造成兩造雙方少了一天可以申訴 : 現在又正值過年 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每篇文章點進去看 : 養成良好習慣 最後一位判完直接標記文章結案 : 以免損害版友權益 : 請小組長對其進行板務指導 : 並依職權記給予處份 : 本案有直接證據可證明板主明顯違規 : 證據就來自 TWTP2018的推文 : : <→ TWTP2018: m 01/29 17: : 08 > : : 所以沒有溝通信 逕行檢舉 : 由於本人目前被水桶 : 所以附件會委託最資深的freddy50301代為轉錄至小組 : [檢舉] HateP_Picket 板主gerund違反板規 : [附01] HateP_Picket 板主gerund違反板規 政檢原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58.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38501548.A.57F.html ※ 編輯: zeuswell (61.227.158.188 臺灣), 02/02/2025 21:06:25
TWTP2018: 不愧為..清楚明白! 02/02 22:01
smallxxoo: 感謝宙斯說明 02/03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