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SecretGar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檢舉人 :luciffar 檢舉對象:freddy50301,smallxxoo,gerund 看板名稱:HateP_Picket 訴求內容:板主失職怠惰 板主群違反板規 檢舉事由: 政檢3-5 5.在政檢板被水桶視同剝奪使用者之檢舉權力,檢舉案不予受理,除本規定 當檢舉政黑板規第三章言語/漫罵攻擊規範且涉及點名特定板友時可例外。 1. 三位版主超過七日仍未幫忙發布檢舉案 造成本人喪失一次檢舉 一次申訴之權利 本人水桶期間 多次與版主積極溝通 並請求幫忙轉錄所需附件至小組 三位版主只轉了兩篇上小組 兩篇還轉成同一篇也沒檢查 共計檢舉案X1 申訴案X2 也不幫我發布 態度極度消極 建請小組長從嚴審理 加重處分 2. 因檢舉超過七日 請小組長直接判決檢舉案既可 本人已經按照版主的標準 指涉=1F 用語判決書等也有詳細說明 我想不到不幫我發布檢舉的理由 [附01] 政黑原文 [附02] 溝通信 [附03] 溝通信(請求轉錄之證明) [附04] 溝通信(請求轉錄之證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97.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39329919.A.9BE.html ※ 編輯: luciffar (49.217.197.164 臺灣), 02/12/2025 11:44:23 2/13 修正部分用語 2/2~2/12 三位版主合計轉錄三篇 其中一篇轉到一樣的 所以總計是兩篇 三位版主十天轉兩篇 這個效率... 組規 5-12請小組長列入參考 (檢附文件需由當事人或板主轉錄至本組做為判決依據) 之前有幾封是小組長代為轉錄的 在此感謝小組長 辛苦了 但是我覺得不是很妥當 這工作應該是板主要做的 版主將來面對類似請求而不轉錄 請小組長直接依照組規處份 希望板主對於溝通信能有更積極的作為 否則就失去溝通的意義了 ※ 編輯: luciffar (49.217.194.165 臺灣), 02/13/2025 08:38:01 luciffar: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2/21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