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VEMOON3427: 此議題無關版務規定之調整,而是個人去留的問題,只 11/09 16:26
→ LOVEMOON3427: 存在於我跟小組長之間的討論,所以認定檢舉王只是 11/09 16:26
→ LOVEMOON3427: 單純浪費版面刷用純在感而已,並且已經有了前科, 11/09 16:26
→ LOVEMOON3427: 所以建議維持劣退判決。 11/09 16:26
→ arsonlolita: 1.板主本來就要對板務負責,問板務為什麼是浪費板面? 11/09 16:29
→ arsonlolita: 2.請問我前科是一條?公告在哪? 11/09 16:29
→ arsonlolita: 3.你是不是最近過得不太好...QQ 11/09 16:30
推 andy3020: 你下台之前我不會在看那個版了 管理的莫名其妙 11/09 17:14
→ wcm: 版主辭職不能算版務嗎? 11/09 17:27
→ wcm: 分類也是板友用的,不是版主專屬 11/09 17:35
→ wcm: 現在明明濫用公權報私仇 11/09 17:38
推 coke0514: 同樓上,而且因為那一篇文才知道板主自行辭職還不找人交 11/09 17:39
→ coke0514: 接,對於板上這麼重大的事竟然被稱為"無意義"?? 11/09 17:39
推 hateOnas: 無意義是板規幾啊 ... 這有明文規定嗎? 11/09 17:59
推 emily0953: 前面那些廣告文跟共用帳號不處理,依照個人喜惡亂退文 11/09 21:26
→ emily0953: 。好大的官威 11/09 21:26
推 emily0953: 依法行政很難嗎?虧你還念法律的,是念到那裏去 11/09 21:33
→ loverlover: 非當事人請勿再推文討論 上述全部警告一次 11/10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