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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ea (星空下的背影於1月13日舉)》之銘言: : 申訴人:drea : 被申訴人:kaorucyc :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 申訴訴求: : 1.因台中版版規5.7,[新聞]每個帳號限7天1篇,並遵守5.7.1、5.7.2、5.7.3, : [1;33m發文限制,上站250以上,違者退文禁言30日。 : 2.本次只一篇文,應符合法規 : 申訴內容: : 本人於2月14日於台中版發一篇新聞,第一次因複製新聞內容並貼上後格式內容整個跑掉 : 而本人發文後發現該問題後,立即刪除該文章再重新發同一篇新聞。 : 但kaorucyc立刻以本人違反版規5.7,超貼新聞而退文禁言30日 : 但本人發的是同一篇新聞,版規5.7是規定:[新聞]每個帳號限7天1篇 : 本人的確只發1篇新聞而已(只是因為前一篇格式跑掉而自行刪除),並沒有違反版規。 : 再者,本人在刪文後亦有查詢法規,確認法規沒有寫(含自行刪文) : 而有的嚴僅的版會寫這條,所以本人認為本人仍屬依循版規5.7,只於7天內發1篇新聞 : 因此進行申訴。 先說結論 按照所述 應加罰30天水桶 退文一篇 根據板規 1.3 :板規執行採一文一罰,蒐證以ALLPOST板紀錄為主,本板資源回收桶為輔,   成功在板上發文即視為一篇,若一文違反二個以上板規,則以最高罰則為主。 5.7 : [新聞]每個帳號限7天1篇,並遵守5.7.1、5.7.2、5.7.3, [1;33m發文限制,上站250以上,違者退文禁言30日。 5.7.1 新聞文章需檢附該文章連結/出處及媒體名稱/記者姓名,文章皆不得修改、上 色及截錄部分內文。 原本看標題 我以為是不同篇新聞 所以只刪除第二篇以七日內多PO水桶 但是經查回收桶如申訴人所述 是同一篇 那第一篇新聞違反5.7.1 節錄部分新聞內容自刪 那第一篇自刪部分需要加罰30天及退文一支 以下判決理由 板規規定採一文一罰 成功發表即為一篇 那你發表後格式跑掉 應編輯修改而不是自刪重PO 所以第一篇違反5.7.1 節錄部分新聞內容 先30天加退文 第二篇重PO 則違反5.7 新聞七天1篇規定 再30天加退文 目前只有第二篇水桶而已 既然已申訴 待小組長判決後再進行追加第一篇的水桶退文或是取消第二篇的水桶退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242.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739625473.A.A75.html
drea: 共產黨喔? 111.83.224.116 02/16 11:54
drea: 就同一篇文,還能退文喔 111.83.224.116 02/16 11:56
drea: 抱歉,第一行衝動了,我收回 111.83.224.116 02/16 12:24
drea: 那我可以維持原判決嗎?也跟版主道歉說了衝 42.79.235.42 02/16 14:50
drea: 動的話 42.79.235.42 02/16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