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wt501cx: 感謝你做出宣判 本來以為不會有下文了 42.0.97.5 12/21 07:57
推 BIA: 錢 223.138.218.93 12/21 09:11
→ chopper594: 你那兩案駁回理由都沒解決到該解決的 111.248.112.38 12/21 09:52
→ chopper594: 矛盾啊 一體兩面的東西全部都用版主裁 111.248.112.38 12/21 09:52
→ chopper594: 量範圍就全駁回的話 那我看之後其他人 111.248.112.38 12/21 09:52
→ chopper594: 也都不必申訴 用尊重版主心證就駁回 111.248.112.38 12/21 09:52
→ TonyQ: 我不認為有什麼【該解決的矛盾】,板務寫了 114.34.27.1 12/21 10:10
→ TonyQ: 板規,使用板規。板規適用的選擇是板務裁量 114.34.27.1 12/21 10:11
→ TonyQ: 組務的基礎目標是處理判決是否符合規則。 114.34.27.1 12/21 10:12
→ TonyQ: 至於[板規是否合理],這點在八卦當前的複雜 114.34.27.1 12/21 10:12
→ TonyQ: 狀態下,組務不認為有一套絕對合理的方案, 114.34.27.1 12/21 10:12
→ TonyQ: 還是交由板務去發展。 114.34.27.1 12/21 10:12
→ chopper594: 不是啊 就是因為有板規解釋爭議才會111.248.116.132 12/21 12:22
→ chopper594: 來尋求申訴救濟 各版主答辯也明顯顯示111.248.116.132 12/21 12:22
→ TonyQ: 組務的裁判就是這都是合理的板規解釋。 114.34.27.1 12/21 12:25
→ chopper594: 這點 結果最後把球丟回給版主心證111.248.116.132 12/21 12:26
→ chopper594: 那申訴有何意義啊... 此案拖太久我是111.248.116.132 12/21 12:27
→ chopper594: 懶得再往上 但是這樣的判例會造成以後111.248.116.132 12/21 12:27
→ TonyQ: 板務有看板文章管理權,所以這不是把球丟回 114.34.27.1 12/21 12:27
→ TonyQ: 而是該權力的具體落實。 114.34.27.1 12/21 12:27
→ chopper594: 很多爭議都可以直接用尊重裁量來駁回111.248.116.132 12/21 12:28
→ TonyQ: 完全不在板規字面範圍或者明確違反板規解釋 114.34.27.1 12/21 12:28
→ TonyQ: 或者板規會過度限制使用者權力,這類的爭議 114.34.27.1 12/21 12:28
→ TonyQ: 都可以透過主張說明,也會酌予裁判。 114.34.27.1 12/21 12:29
→ TonyQ: 但今天爭執的若是這些判決是否符合板規解釋 114.34.27.1 12/21 12:29
→ TonyQ: 我認為他完全符合板規解釋,也建議使用者 114.34.27.1 12/21 12:29
→ TonyQ: 應對板規做最不利解釋,並適當的在未違規前 114.34.27.1 12/21 12:30
→ TonyQ: 對板務提出建議,督促板務提出改善。 114.34.27.1 12/21 12:30
→ TonyQ: 甚至要主張板規寫得不好也不是不能討論, 114.34.27.1 12/21 12:31
→ TonyQ: 但是你今天主張的是文章有沒有違反板規, 114.34.27.1 12/21 12:31
→ TonyQ: 就是個案照板規裁量,要看你申訴主張為何。 114.34.27.1 12/21 12:31
→ chopper594: 你這種講法是毫無"判例"這種概念啊...111.248.116.132 12/21 12:44
→ chopper594: 同一狀況同一版規有兩種判法 上級審111.248.116.132 12/21 12:46
→ chopper594: 沒做出個判例標準就只是丟回去給版主111.248.116.132 12/21 12:46
→ TonyQ: 幾乎沒有任何一個案件是相同的個案, 114.34.27.1 12/21 12:46
→ TonyQ: 每個案件的情節、內容、對象,皆無法確保 114.34.27.1 12/21 12:46
→ TonyQ: 100% 相同,所以這是為什麼我們需要裁量。 114.34.27.1 12/21 12:47
→ chopper594: 以後還是會有人繼續被這浮動踩到陷阱111.248.116.132 12/21 12:47
→ TonyQ: 即使是現實法院的裁判,亦只會挑選具有指標 114.34.27.1 12/21 12:47
→ TonyQ: 性的參考價值編成判例,而不是將所有案件形 114.34.27.1 12/21 12:48
→ TonyQ: 成絕對性的約束。這違背了裁量的精神,而使 114.34.27.1 12/21 12:48
→ TonyQ: 使用者也無法在觀看板規時自動連結到過往所 114.34.27.1 12/21 12:48
→ TonyQ: 有的判例,這些都造成板規遵循的難度。 114.34.27.1 12/21 12:48
→ TonyQ: 你今天如果是要主張這個板規寫得不好,可以 114.34.27.1 12/21 12:49
→ TonyQ: 另案挑戰板務沒有落實板規制定權,但是你 114.34.27.1 12/21 12:49
→ TonyQ: 今天主張的是因為有裁量空間所以你希望採取 114.34.27.1 12/21 12:49
→ TonyQ: 對你做有利解釋,這點我以組務權限裁量屬 114.34.27.1 12/21 12:49
→ TonyQ: 板務裁量空間。這並非陷阱,而是在板規文字 114.34.27.1 12/21 12:50
→ TonyQ: 中得以支撐解釋的裁量。 114.34.27.1 12/21 12:50
推 kuijun228: 小組長你好 49.215.26.14 12/21 12:51
推 JinCheng5566: 這板總算有小組長惹 183.180.0.117 12/22 15:51
→ finhisky: 請問板規6.禁止蓄意刪除推文或蓄意修改 106.64.113.172 12/23 19:07
→ finhisky: 他人推文。 106.64.113.172 12/23 19:07
→ finhisky: 有沒有禁止刪除發文者自己的推文? 106.64.113.172 12/23 19:08
噓 Kay731: 慘 114.45.45.190 12/23 20:08
→ TonyQ: @finhisky 基本上包括在內 114.34.27.1 12/24 09:06
推 finhisky: 謝謝tony板主還我清白 1.200.129.83 12/24 16:08
→ finhisky: 之前檢舉琳達刪除自己推文,還被酸民說 1.200.129.83 12/24 16:13
→ finhisky: 亂檢舉,前g板主也判刪除自己推文沒違規 1.200.129.83 12/24 16:13
→ finhisky: 。明明中文不難,唉... 1.200.129.83 12/24 16:13
推 ubcs: 那可以重審此案提出檢舉嗎? 59.120.192.119 12/24 16:56
推 hateOnas: 覺得前G板主判的不對 就上訴群組吧 1.162.19.192 12/25 08:01
→ hateOnas: 那可以蓄意修改自己推文嗎? 1.162.19.192 12/25 08:04
→ TonyQ: @ubcs 一案不兩審,基本上要翻案請上訴,但 111.71.103.129 12/25 10:50
→ TonyQ: 翻案是看群組長裁量,不是我的。 111.71.103.129 12/25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