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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ycutom (cycutom真的不出門的那漳)》之銘言: : 標題: [檢舉] gossiping板主群未處理到的檢舉文 : 時間: Thu Dec 26 18:47:54 2024 : 當時我有馬上寄信給arsonlolita 前版主,當時前版主說他已離任了 : 於是我想說再等等,也許後續的版主會處理 : 但一直等到前幾天還是沒版主處理 : 所以我分開寄信給了ubcs seabox hateOnas : 目前只有hateOnas回信給我,hateOnas版主建議我至本版申訴 Hi, 請提供寄信給這三位版務的通知時間, 以利組務判斷是否符合組規第 5 條之申訴條件。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申訴案駁回。板主超   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請於判決後盡速進行申訴,板主未回應未 達72小時即申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申訴案駁回。 為加快申訴流程,請自行把握申訴時間,如申訴期限已逾第13條所稱之期限,組 務方得斟酌延長申訴時間(如雙方經過長久溝通後,板主明確回應可逕行上訴, 申訴方應於24小時內進行申訴)。 如申訴方於申訴期限內未完成申訴流程而喪失申訴權利,由申訴方自行負責。 -- I have a dream, it's silly but beautifu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5348864.A.C3D.html
gogin: 問題在於 證據他是發文 不是轉載文件吧 49.158.78.8 12/29 08:41
他舉的證根本不完全是他申訴的標的,所以是不同的問題, 先確定他的問題是怎樣,程序我會引導, 這邊比較重視[實質問題],程序再進行補充即可。 ※ 編輯: TonyQ (114.34.27.1 臺灣), 12/29/2024 09:44:34
gogin: 過往 會比較重視程序 不過 您說為主啦 49.158.78.8 12/29 14:58
沒有不重視程序啦,正式開案前程序還是要完備, 不過使用者弄不懂規則很正常, 通常是先協助他搞懂他想幹嘛,然後再引導他完成程序。 主要是比較希望避免程序變成一種爭取權利的障礙, 變成搞不懂規則的人就失去爭取權利的機會。XD ※ 編輯: TonyQ (114.34.27.1 臺灣), 12/29/2024 17:34:12
cycutom: TonyQ大大 謝謝203.204.215.208 12/29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