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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PPLEin5566 (泰山下智久)》之銘言: :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 :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 申訴人 :applein5566 : 看板板名:Gossiping : 被申訴人:ubcs : 申訴訴求:本人文章符合版規並正常問掛,要求解除梵政治問卦 退1+水桶9個月 : 申訴內容:本人在八卦板問我家社區阿伯 選社區主委 從頭到尾沒有指名道姓誰 : 就連發文自刪的內容 也覺得字數太短 自刪了 裡面的內容也無指名道姓 : 為何算證問? 更別說泛政治發錢 我發錢會影響到什麼? : 而且我發文問了2~3次 我家社區阿伯相關文 前幾篇都不算政問 : 為何這篇算證問? 覺得打錯字數太少也算證問? 我打錯不能再重打重發嘛? : 文章768750就沒事? 也很多人問什麼什麼阿伯 都沒事 : 不能只針對我發錢的文吧? 我發錢的文 會影響什麼嘛? : 在此申訴!! 請問是否已經完成與板主的溝通,若有請轉錄信件到看板上來。 組規第 5 條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申訴案駁回。板主超   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請於判決後盡速進行申訴,板主未回應未 達72小時即申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申訴案駁回。 為加快申訴流程,請自行把握申訴時間,如申訴期限已逾第13條所稱之期限,組 務方得斟酌延長申訴時間(如雙方經過長久溝通後,板主明確回應可逕行上訴, 申訴方應於24小時內進行申訴)。 如申訴方於申訴期限內未完成申訴流程而喪失申訴權利,由申訴方自行負責。 -- 網頁上拉近距離的幫手 實現 GMail豐富應用的功臣 數也數不清的友善使用者體驗 這就是javascript 歡迎同好到 AJAX 板一同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8.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5621660.A.7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