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nnVlV (L_TalkandCha) 因未上站亦未請假警告一次,
且警告後仍然持續無法聯繫上、屬於數周無法管理版務狀態,嚴重影響版務運作。
根據組規第 21 條
板主若超過7日不克上線管板,需於組務板發文通知組務,唯請假日期不得超過
30日,且組務得視情況駁回請假之申請。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完成請假程
序,超過7日未上線且未請假並已影響板務運作,得記予失職警告乙次。
再記警告一次,累計滿兩次。
依照
第 21 條
板主失職或違反相關規定,組務得依情節給予以下處分,口頭警告二次等於一次
警告,警告二次將予以解職,
警告有效期限為一年。
一、口頭警告。
二、停權。
三、警告。
四、解職。
給予解職
又因 GossipPicket 板亦為 Gossiping 板板主所管理
一併解除管理職
並一年內不得擔任本小組任何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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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8602654.A.D5F.html
※ TonyQ: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2/04 01:15
主旨
Gossiping 板主 hateOnas 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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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