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ueBird5566: Tapqou對於之前曠職未請假並未交代223.137.255.154 10/13 11:34
→ IanLi: 請Tapqou針對申訴人提問進行補充 223.140.95.79 10/17 23:42
因沒有電腦設備
不是很容易找到可以使用pcman登入ptt的機會,事出突然無法請假
https://imgur.com/0UAEQht
另,搜尋關於"ptt曠職"的關鍵字,想找到關於這部分的規定
但是STOCK板、LAW-SERVICE板似乎都沒有寫明到底這部分的規定是如何
看搜尋結果也可以發現幾乎沒有任何板的板主因為14天沒有實行水桶就被申訴的狀況
因為唯一一篇就是在stock板發生的
而LAW-SERVICE的板規是這樣寫
1. 請假規定
a. 小組長七天以上無法上線,請至群組組務板請假。
板主七天以上無法上線,請至小組組務板請假。
實際上是要板主七天"無法上線"的時候,才必須要請假
而不是如BlueBird5566所言七天沒有實行水桶的時候需要請假
※ 編輯: Tapqou (90.149.83.115 日本), 10/18/2022 00:13:54
推 IanLi: 請雙方確認是否有需要補充的部分,將宣判 114.136.236.69 10/23 23:40
→ IanLi: 10/31宣判223.140.214.255 10/30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