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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申訴我當初其實有看完 不過當下可能是對於推文有點不能理解 突然被什麼外務給岔題了因而沒有真的在裡面回覆 但就該句發言的內容 若是由我來審理的話應該是會給未達門檻 不過我的標準在板主群裡面算是相對寬鬆的 ※ 引述《monkey471 (Gg)》之銘言: : 申訴人 :monkey471 : 看板板名:Stock : 被申訴人:Assisi, Tapqou, laptic : 申訴訴求: 被申訴人未及時回覆申訴案#1ZZzwATz (StockPicket)的處分 : 申訴事由 : 1. 本人在12/9提出申訴案#1ZaqkAy2 (StockPicket) : 原判板主laptic在回覆中不願詳細說明, 但也承認沒歧視事實, : 卻仍堅決不撤銷, 因此需另兩位板主回應 : 然申訴至今已經過11天, 兩位板主始終未回應 : 何以會完全跳過此案, 讓案子無法滿足板規要求, 三位板主共同決議後結案 : 儘管本人認為原判板主有失公允,卻也只能空等, 等到水桶都要到期了 : 2. 詢問Tapqou板主, 告知「申訴案可由原判板主一人決議即可」, : 因板規沒明確說明這點, 是否三個板主間有其他管理共識沒有完全寫在板規上 : 導致案件能技巧性拖延, 損害申訴者權益的情形發生 : 要求三位板主也能對此詳細說明, 讓申訴者有更明確遵循的規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8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72672762.A.106.html
IanLi: 預計01/04宣判 223.137.41.20 01/03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