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pqou (三三三)
看板Law-Service
標題Re: [申訴] 對Assisi於檢舉案#1Zg6gcV4(股檢版)異議
時間Thu Jan 12 14:07:17 2023
如果根據laptic板主的查閱
09/17/2022 23:29:52 Assisi 暫停
ceca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板規 4-5 請詳閱公告。
01/03/2023 00:18:48 Assisi 暫停
ceca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板規 4-5 / 4-6-1 請詳閱公告。
確實兩個案件是屬不同年份的禁言處置
個人根據言論自由的看法,不是為了要阻止使用者的發言
而是希望透過禁言可以讓使用者知道自己觸犯了板規,進而反省
可以達到之後不會觸犯板規之發言
如果該使用者是故意犯,在幾個月內連續一直觸犯板規那就是有惡意,嚴懲是必須的
但是如果有隔一段時間才觸犯,那可能就是不小心而為之,會盡量從輕發落
這兩個案件的年份不同
板規上目前也沒有規定,沒有明確寫明
A.是依據年份來做區隔
B.是依據365天作為一年的區隔
所以個人在判決的話,還是會從輕判決
會是依照A因年份不同,而判決7天禁言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k板主Assisi與Tapqou皆須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 申訴案 #1Zj2Zv-i (StockPicket)為何不須累進處分。
: 另請laptic板主覆核板友在Stock板的ceca水桶紀錄。
: 本文同步轉發至板主Assisi / laptic / Tapqou信箱內。
: 以上
: ※ 引述《sherlockman (夏洛克真男人)》之銘言:
: : 申訴人 :sherlockman
: : 看板板名:Stock
: : 被申訴人:Assisi/Tapqou
: : 申訴訴求:
: : 不服Assisi 對 檢舉案 #1Zg6gcV4 (StockPicket) 的判決
: : 不服Assisi/Tapqou對 申訴案 #1Zj2Zv-i (StockPicket) 的判決
: : 申訴事由:
: : 一、使用者 ceca 於 Stock 發表文章 #1ZfxcZIg (Stock) (證01),
: : 除股票點薄弱,且回應版友推文時,亦有髒話、不雅用詞等情事
: : 二、本人於股檢板發表檢舉文 #1Zg6gcV4 (StockPicket) (證02):
: : 三、Assisi將ceca以Stock版規4-5判罰水桶7日 #1ZimDoGN (Stock) (證03)
: : ,惟ceca於1年內已因版規4-5裁罰水桶7日 #1Z9UQkZ4 (Stock) (證04)
: : ,就Stock版累進條文規範,本人認為本次應累進為處罰水桶1月
: : 四、本人於股檢板發表申訴文 #1Zj2Zv-i (StockPicket) (證05),申訴Assisi
: : 針對該案之判決,不符Stock版規的累進條文規範;另外,Tapqou並未說明
: : 為何維持Assisi原判,僅說"若有需要進一步的答覆請至Law-Service上訴"
: : ,除屬於不完整陳述,亦全然失去申訴文需板主群積極參與並表示意見的
: : 合議制精神
: : → Tapqou: 支持原判板主之判決 01/08 10:13
: : → Tapqou: 結案 01/08 10:14
: : → Tapqou: 若有需要進一步的答覆請至Law-Service上訴 01/08 10:14
: : 故請IanLi小組長介入,釐清該案是否應依Stock版累進條文規範判處水桶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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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0.149.83.115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73503639.A.26B.html
→ IanLi: 答辯是個板主獨立作答,謝謝 223.137.41.20 01/12 18:49
※ 編輯: Tapqou (90.149.83.115 日本), 01/14/2023 09:51:51
→ BlueBird5566: 一年"內"指的當然是365天以內114.136.139.108 01/14 12:38
→ BlueBird5566: 若是按照年份 就會寫同年度 這基本114.136.139.108 01/14 12:38
→ BlueBird5566: 國語常識 難怪T板主常常在誤判板規114.136.139.108 01/14 12:39
推 sherlockman: 1年內同B版友認知 這應該皆無異議... 114.36.143.51 01/14 15:35
→ sherlockman: 另,若照T版主的嚴懲觀念 罰4-0即可 114.36.143.51 01/14 15:36
→ sherlockman: 根本不需要再另訂一條累進處罰原則 114.36.143.51 01/14 15:37
推 sherlockman: 而且4-0已規定是版主"主觀"判定 114.36.143.51 01/14 15:40
→ sherlockman: 至少累進處罰原則能客觀且標準一致 114.36.143.51 01/14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