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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好 一、第一案申訴時,板主群意見為 1:1(paul1021維持原判、rayccccc 同意改判),未達 「過半數」之改判門檻。依據本板板規 2-2-3,該案應屬「維持原判」。 二、依 PTT 管理規定,若板主改判必須發布改判公告。第一案自始至終未見任何改判公告 ,處分維持狀態明確。 第一案既未改判,則第二案依規定執行「累進處分」程序並無違誤。 另外若板主未處理檢舉/申訴 一般都會用"詢問"分類,提醒、催促板主 https://i.imgur.com/tfeFz0E.jpeg 若板主仍不處理 依板規 2-2-4,若申訴案 7 日內無回覆,申訴人可至 Law-Service 板進一步申訴。 申訴人當時既未詢問進度,亦未向小組申訴,卻於時隔一年後才主張當時申訴成功,其主張 顯不具合理性。 綜上所述,本案不予改判。 檢附相關板規: 2-2-3 申訴案應由所有板主群受理,板主標記S文後得以回文或推文答覆, 申訴案並不限於單一板主答覆。若過半數板主同意申訴即可改判, 否則維持原判板主應於結案後M申訴文。 2-2-4 申訴案若於 7 日內無板主回覆、或申訴人於板主結案後仍無法接受結果, 申訴人可至Law-Service板進行進一步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79.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 編輯: BlueBird5566 (42.73.79.251 臺灣), 04/02/2026 19:01:17
solsol: 有表主未表態等同否決的部分為何不回? 36.235.66.1 04/03 17:26
solsol: 答辯中,射後不理高傲拒絕答辯怎不說看法? 36.235.66.1 04/03 17:27
solsol: 7天內只有一個回覆一半還射後不理 36.235.66.1 04/03 17:28
solsol: 請問2-2-4該如何應對? 36.235.66.1 04/03 17:29
solsol: 催促板主 可不是正式的板規 36.235.66.1 04/03 17:30
solsol: 也非檢舉人之責任 36.235.66.1 04/03 17:30
solsol: 版主直接搞故意無限上綱來曲解版規 36.235.66.1 04/03 17:39
solsol: 拒絕對如何違背版旨拒絕回應 36.235.66.1 04/03 17:39
solsol: 現在還加訂潛規則 36.235.66.1 04/03 17:40
solsol: 潛規則"版主若心虛或打混,可不回應來否決" 36.235.66.1 04/03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