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neumo: 已站內 請勿放棄機會 04/22 21:49
→ lmgallf: 我同事用我手機、電腦登入他帳號不行嗎?這樣也能當證據 04/22 23:19
→ lmgallf: ?你怎麼不去查他那個帳號更常在哪裡登入?以此證明我們 04/22 23:19
→ lmgallf: 不是分身 04/22 23:19
→ lmgallf: 還共用wifi也犯法? 04/22 23:24
→ ZIDENS: ........用你手機登他帳號? 真的假的 04/23 10:09
推 ZIDENS: 同事行動網路都跟你一樣 出門都用你手機? 04/23 10:19
推 gg01233277: gg是我本人的 下班我沒登出 同事接著用…… 04/23 11:06
→ pneumo: 所以你們兩個都看運彩版喔 興趣相同 04/23 11:10
推 gg01233277: 不懂你的意思是啥 這我的帳號所以有啥問題? 04/23 11:13
→ gg01233277: 這帳號我的 所以啥問題? 04/23 11:14
→ pneumo: 下午三點你在運彩板 晚上9點"你同事"也在運彩板 04/23 11:36
→ pneumo: 然後"你同事"凌晨一點在運彩板 然後你早上11點也在運彩板 04/23 11:37
→ pneumo: 然後你們都板橋桃園一起跑來跑去 是這樣嗎? 04/23 11:39
→ lmgallf: 興趣相同有問題嗎 04/23 12:46
→ lmgallf: 公司家裡互相串門,半夜看球早上看球 ,跑來跑去有問題 04/23 12:47
→ lmgallf: 嗎 04/23 12:47
→ lmgallf: 手機丟辦公室桌上,借同事用有問題嗎,公司有給公務機, 04/23 12:49
→ lmgallf: 這也要跟你說? 04/23 12:49
→ lmgallf: 我們國小同學認識超過25年,是不是也要跟你說? 04/23 12:50
→ lmgallf: 借用手機有問題嗎? 要不要拿畢冊給你核對 04/23 12:50
→ lmgallf: 我手機吃到飽開分享連我網路有問題嗎 04/23 12:51
→ lmgallf: 還是連有時候一起上下班,甚至還住一起也要報備? 04/23 12:53
→ lmgallf: 你會看nba 你沒朋友也是鄉民也興趣相同看nba嗎 是年輕人 04/23 12:56
→ lmgallf: 嗎?老人現實朋友都會上ptt,在一起看同一個版很難? 在 04/23 12:56
→ lmgallf: 大驚小怪甚麼 04/23 12:56
→ lmgallf: 今天就是我被桶不能回文,他手機性能好,一起用他手機看 04/23 12:58
→ lmgallf: 直播,他用我手機登ptt留言,犯法啊? 04/23 12:58
→ lmgallf: 這麼會查ip,怎麼不從一開始他創帳號到現在的都查,不就 04/23 13:01
→ lmgallf: 很明顯兩個人 04/23 13:01
推 ZIDENS: 問題是你們已經承認共用帳號了 冷靜一點 穩倒的 04/23 13:33
→ lmgallf: 他用我手機登入他帳號叫共用哦 04/23 14:43
→ pneumo: "gg是我本人的 下班我沒登出 同事接著用" 04/23 14:52
→ pneumo: 你到底要不要把說法統一一下 到底有沒有共用帳號? 04/23 14:52
推 gg01233277: 隨便你了 就兩個人硬要說成一個人 04/23 16:01
→ lmgallf: 共用電腦不等於共用帳號 04/23 16:10
→ lmgallf: 你要開罰是你要舉證我們有共用帳號事實,不是看到同ip就 04/23 16:11
→ lmgallf: 共用,好大的官威 04/23 16:11
推 ZIDENS: gg登入他的帳號 沒有登出 你繼續用 這不叫共用叫什麼== 04/23 16:15
推 ZIDENS: 因為你的帳號不能推文所以開他的帳號推文 這不叫共用叫 04/23 16:16
→ ZIDENS: 什麼==? 04/23 16:16
→ ZIDENS: 雙方都有共用帳號的陳述 覺得共用帳號有什麼問題嗎? 04/23 16:17
→ ZIDENS: 有IP客觀事實 加上兩位主觀陳述共用 不就 共用嗎 不然呢? 04/23 16:18
→ lmgallf: 推文的時候他可是在現場的,他打的文字,有問題嗎 04/23 16:20
推 ZIDENS: 先前不是這樣說的啊? 04/23 16:21
→ lmgallf: 我們共同興趣,看到這篇很靴,我請他登入發表感想有問題 04/23 16:21
→ lmgallf: 嗎 04/23 16:21
→ lmgallf: 你先前有問嗎 04/23 16:21
推 ZIDENS: 有問 你也有答 內容是共用 奇怪 推文又沒被刪 04/23 16:21
→ lmgallf: 這個我有問他,他說整句話的意思是,他下班沒登出電腦, 04/23 16:23
→ lmgallf: 我接著用同一台電腦,但有登出他帳號,請問有問題嗎 04/23 16:23
→ lmgallf: 就問你怎麼舉證這個電腦ip登入的時候是他還是我,憑甚麼 04/23 16:27
→ lmgallf: 說有共用事實,去查註冊資料就是兩個人,共用不共用不是 04/23 16:27
推 ZIDENS: 你的意思是說包含在兩個ID都沒有被水桶的運彩板 04/23 16:27
→ lmgallf: 你說了算,除非你要用權限壓制,不然不知道你用什麼判罰 04/23 16:27
→ lmgallf: ,完全沒依據,就一個同ip就讓你見獵欣喜? 04/23 16:27
推 ZIDENS: 台灣之星行動IP一樣也是相同操作嗎? 04/23 16:28
→ lmgallf: 你管我什麼版什麼桶,現在不就懷疑分身帳號,事實明白擺 04/23 16:29
→ lmgallf: 著就兩個人,你改口共用,證據呢,你那隻眼睛看到我登他 04/23 16:29
→ lmgallf: 帳號,他登入我帳號 04/23 16:29
推 ZIDENS: IP就是證據阿? 04/23 16:30
→ lmgallf: 你手機沒開過分享喔,真的拿出人證來嘛,一直拿ip說事, 04/23 16:31
→ lmgallf: 兩個人都在這裡申冤了,還有什麼問題要嘴 04/23 16:31
→ lmgallf: 如果就板主可以說話大聲,那你何必開這篇,就以你的主觀 04/23 16:32
→ lmgallf: 判就好了,好多板都有的霸王主條款nba有喔?沒注意,畢 04/23 16:33
→ lmgallf: 竟不像你們那麼賢 04/23 16:33
推 ZIDENS: 事實上帳號部相關案件也是會判定有共用痕跡 04/23 16:34
推 gg01233277: 沒有共用,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04/23 16:34
→ ZIDENS: 所以這也不是什麼霸王條款 只是你沒遇到過而已 04/23 16:34
→ pneumo: 所以總結"兩位"的說法 兩個人 然後沒有共用 是這樣子嗎? 04/23 16:38
→ lmgallf: 你哪裡看到“我們”有共用事實? 04/23 16:40
→ lmgallf: 是盯著看到我輸入他帳密,還是他輸入我帳號,或是看到我 04/23 16:42
→ lmgallf: 們帳號沒登出給另一個人使用? 04/23 16:42
→ pneumo: 謝謝說明 我們已經有足夠的資訊了 04/23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