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U1225: 根本故意引戰! 10/24 17:51
推 kukukuma: 這是閒聊文耶,我指誰了嗎?是要連結什麼? 10/24 17:53
→ laptic: 現在是怎樣?有幾點事實需要說清楚: 10/24 19:00
→ laptic: 一、是否為分身,除非有三組或以上相同上站位址(依板規五 10/24 19:00
→ laptic: ),否則即非本板業務 10/24 19:00
→ laptic: 二、影射他人分身之行為,不論是否在閒聊區,均將同等看待 10/24 19:01
→ laptic: ,不會有差別待遇 10/24 19:01
→ laptic: 以上,請被檢舉人舉證說明,檢舉人與YU1225的關係 10/24 19:02
推 YU1225: 請問這影射別人是身分 效期多久? 10/24 19:07
推 YU1225: 追朔期多久? 10/24 19:08
→ laptic: 分身的話,板規無追溯期限 10/24 19:12
→ YU1225: 嗯謝謝!收到 10/24 19:16
→ kukukuma: 這張圖每天都有人在貼,你怎麼不去檢舉這些指名的人? 10/24 19:20
→ kukukuma: 我推文的內容有什麼問題嗎? 10/24 19:20
→ a069275235: #1b5HPYOc (Stock) 推文大概從 10/01 18:39 左右開始 10/25 00:34
→ a069275235: 尤其第2篇我有出來澄清 所以非常明確的就是在說我 10/25 00:37
→ a069275235: 回應一下被檢舉人 只檢舉你是因為在我澄清後就只有你 10/25 00:41
→ a069275235: 繼續抹黑 10/25 00:41
→ a069275235: 被檢舉人沒辦法舉證我與YU的關係,這篇可以的話麻煩版 10/25 01:00
→ a069275235: 主盡量速審速判。因為莫名其妙被扣了一頂帽子,我現在 10/25 01:00
→ a069275235: 推文都很怕被人異樣眼光看待,心煩意亂導致晚上都睡不 10/25 01:00
→ a069275235: 著覺。請版主還我清白。 10/25 01:00
→ a069275235: 補充說明一下 昨天下午YU在閒聊貼車禍照又說了一些話 10/25 02:44
→ a069275235: 讓非常多版友都相當氣憤 此時被檢舉人又影射我是YU 10/25 02:44
→ a069275235: 分身 等同要我承擔別人的所作所為 此舉已嚴重毀滅我 10/25 02:44
→ a069275235: 的人格 所以才會要求版主以4-0加重處分 從嚴判罰 10/25 02:44
→ kukukuma: 這篇是a06發的文,我從頭到尾只留了這句,請問我有說他 10/25 04:56
→ kukukuma: 是誰的分身嗎?結果樓下YU馬上衝出來說我引戰,這不是 10/25 04:56
→ kukukuma: 很好笑嗎? 10/25 04:56
推 kukukuma: 每次只要講到A,你都主動幫我連到B,這是誰的問題?擺 10/25 05:03
→ kukukuma: 明硬要賊贓給別人,還誇大自己受到影響,硬要灌上加重 10/25 05:03
→ kukukuma: 罪名來影響版主判斷,這是什麼居心? 10/25 05:03
→ kukukuma: 第二篇更好笑,留言一堆指名道姓的你怎麼不說?我留了 10/25 05:32
→ kukukuma: 這句「分身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 10/25 05:32
→ kukukuma: 這句有提到誰嗎?有影射到誰嗎?上面一堆在討論分身議 10/25 05:32
→ kukukuma: 題的留言,我回覆我的想法也不行?每篇都硬要跳進來對 10/25 05:32
→ kukukuma: 號入座,再說我在指你,這不是硬要栽贓罪名給我不然是 10/25 05:32
→ kukukuma: 什麼?針對意味濃厚 10/25 05:32
推 YU1225: 引戰別人是分身 這明顯引戰囉!版主該處理囉! 10/26 10:59
推 YU1225: 違規引戰明顯 版主怎麼還不判決呢? 10/29 16:35
→ aloness: 這篇各方回應綜合邏輯有點奇怪,po文者抗議被檢舉人影射 10/31 21:46
→ aloness: 為某違規人員,該員還來促請判決? 10/31 21:46
→ aloness: 客觀上,依被檢舉人陳述事項符合4-5-1,但是否成立,待討 10/31 21:51
→ aloness: 論議定 10/31 21:51
→ aloness: 非當事人,尤其是檢舉人陳述的被影射人推文促請判決,有 11/30 22:03
→ aloness: 構陷他人之嫌(雖觀檢舉人應無此意),擬判不成立 11/30 22:03
→ a069275235: 因為YU來推文 所以擬判不成立? 你是認真的嗎... 11/30 22:15
推 rayccccc: 這兩句無法認定違規,分身也不是嚴重違規 12/03 11:06
→ a069275235: 分身都可以砍帳號了 你說不是嚴重違規 = = 12/03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