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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屋信託 有條件享優稅 2026-06-01 00:5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房屋辦理信託後,不等於房屋稅自住優惠就會消失,只要符合相關條 件,仍可適用1.2%自住住家用稅率;若全國僅持有單一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 額以下,稅率甚至可降至1%。 若為自益信託,房屋需實際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且未出租或營業,同時 有受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在該屋完成戶籍登記,即可適用優稅。 至於他益信託,若為身心障礙信託,包括委託人配偶、成年子女中領有身障證明者、精神 病人,或未成年子女。除須由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戶籍登記外,信託 契約也須明定房屋僅供居住使用,不得任意處分、出售或移轉第三人,且不得出租、營業 。受益人須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且委託人不得保留變更受益人的權利,才符合自 住條件。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53695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6.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80277441.A.1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