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NAMI ()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g6IGDuO maga0525 政黑 6-10 6-12
時間Thu Jun 4 00:48:55 2026
一、檢舉人ID:
KONAMI
二、被檢舉人ID:
maga0525
三、違反板規:
第六章 板主規範
10.所有判決/板規/爭議判決為2位以上板主有共識下執行,
若不足2位則依據先前已定共識。
12.若板務處理上板主意見不同,嚴禁進行獨斷處理且其處理無效,待有共識後才行處理
。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或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根據115年5月29日的政黑公告文
[公告] KONAMI 2-2 發文複製貼上也太輕鬆了
#1g6IGDuO (HatePolitics)
maga0525板主的水桶理由為「重複字數」
然於政檢板115年6月2日tn00270144板主的回應中
#1g7e4K9T (HateP_Picket)
其回應此案水桶的理由為「轉錄」「手動置底相似文章」和「無意義字詞」
由上可知,板主群於此案並無達成共識
根據政黑板規第六章板主規範第12條
此水桶處置無效
本人要求板主群即刻解除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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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84.2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80505337.A.86B.html
→ KONAMI: maga0525板主違反板主規範,侵犯我的權益 06/04 01:04
→ KONAMI: 請儘速處理 06/04 01:05
推 maga0525: 案件涉己迴避,請兩位板主判斷 06/04 08:29
→ KONAMI: 證據明確,請版主群儘速處理,維護ptt使用者的權利 06/04 08:32
→ KONAMI: 9.若板主本身違規,視為一般使用者身份,由其他板主代為 06/04 11:05
→ KONAMI: 處理判決。 06/04 11:05
→ KONAMI: 版主規範第九條 06/04 11:05
→ KONAMI: m板在本案是沒有資格,非涉己迴避 06/04 11:07
→ KONAMI: 建請m板再熟悉一下政黑板規第六章版主規範 06/04 11:08
→ tn00270144: 未達! 06/04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