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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不做裁決: 該使用者原處分小組已改判, 雖板主已發公告解除其水桶, 請板主群仍需刪除當事人該案原水桶公告。 》#1dcUgu8g (HateP_Picket) 雖政檢板並無公告標題之模式規範, 亦無同政黑板有內文公告格式。 但小組仍建議板主群, 公告之「標題及內容」不應過於簡陋。 政檢同政黑板皆有板規1-6之前科累算規定, 照本人過去往例, 基本會在公告標題標註當事人ID, 以便日後計算前科。 雖本案為「解除水桶」公告, 但查板面上仍留有當事人「受執行水桶」公告, 請板主刪除前項水桶公告, 以防日後板務執行出錯之可能。 ※ 引述《luciffar (政○不法平反名單-1)》之銘言: : 檢舉人 :luciffar : 檢舉對象:freddy50301 : 看板名稱:HateP_Picket : 訴求內容:freddy50301板主失職怠惰 公告過於草率簡略請重寫 : 檢舉事由: : 政檢 : 1-3 :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字體,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 1-4 : 4.違規者於最新違規發生日之前一年度相對日內(非水桶日期)再度違規為累犯者,並 :  該期間違規次數為前科數,違規次數應採「前科累積加重水桶」。 : 違規依各章節區分違規及前科數,水桶天數=判決水桶*(前科數+違規數) : 1-6 : 6.所有板務應依政黑板及政檢板之規定執行及處分,判決結果應公開於板面上,並以政 : 檢板文章為準,若不符判決內容依規定申訴或依小組流程辦理。 : 先例舉與<標題>相關之板規共三條(檢舉人 被檢舉人 板主都會用到的) : 板規雖無明定公告之形式 但本人搜尋過所有政檢/政黑 關鍵字:解除水桶 : 相關公告 至少都會包含解除水桶含ID : 只有本人解除水桶的公告最特別 : 沒有包含ID 內文也沒有任何說明 : 檢舉板是大家都可以使用的 標題要有ID才方便檢舉人/被檢舉人/板主查詢前科等等 : 他這樣做只查的到本人有4-4的前科 卻查不到 4-4 本人已經平反不列入前科計算 : 將來若我又被檢舉第四章加算前科造成本人困擾 : 他要負責嗎? : 公告內容也沒有任何說明解除水桶的原因為何 當事人是誰 只有連結 : 這種公告根本前所未見 : 請求事項 : 1.修正標題為 解除水桶 luciffar 4-4 : (方便板友查閱前科 判例等等 以免有人亂檢舉搞不清楚狀況檢舉到外站去) : 2.公告內文請補充說明解除水桶原因為何 當事人id請打上去 : 不曉得怎麼打的話 可以參考底下這篇 : 自己也被平反過 怎不能將心比心一下呢? : ┌───────────────────────────────────── : │ 文章代碼(AID): #1Zj5K4yN (HatePolitics) [ptt.cc] [公告] freddy50301 解除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72762628.A.F1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2 Ptt幣 : └───────────────────────────────────── : ● 7790 m21 1/04 zeuswell □ [公告] freddy50301 解除水桶 : 當事人: : 判決依據︰ : 審理說明︰ : 附註︰ : (不是有範本格式可以參考?直接拿去用吧) : 3.freddy50301為連任老鳥板主也非新手了 : 怎會發布如此粗糙的公告 : 已充分溝通仍不修改 : 請小組長幫忙調解一下吧 : [附01] 公告 : [附02] 溝通信1 : [附03] 溝通信2 : [附04] 溝通信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9.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39716736.A.583.html zeuswell: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2/16 22:40 ※ 編輯: zeuswell (27.51.9.217 臺灣), 02/16/2025 23:09:17 ※ 編輯: zeuswell (27.51.9.217 臺灣), 02/16/2025 23:09:49
tn00270144: ???為什麼用公告的方式回應。 02/16 23:17